公告(砲台镇沙陇洋明珠华庭住宅小区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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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台镇沙陇洋明珠华庭住宅小区业主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经审查,该小区二幢、四幢、六幢存在超批准面积使用土地情况,其中二幢房屋幢基基底超23平方米,四幢房屋幢基基底超59平方米,六幢房屋幢基基底超32.3平方米。该小区符合《揭市自然资发[2019]51号》(关于印发《关于处理揭阳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四项第2条规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根据该条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东临江北路北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204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663-8216003
公告单位: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6月10日